4003章:偷鸡贼(1/2)
话说林朝英带着林苓离开了终南山,开始两人行走江湖的日子。偶尔也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鉴于人权在这个时代实在是发展不起来,林朝英对很多不平的事情,看得过去的,也就算了。毕竟,她真的不能算是个正气凛然的女侠。
这日林苓和林朝英在一家客栈里落脚,林苓问林朝英,“姑娘,我们就一直这样在外面行走么?”
林朝英正在脱鞋,鞋脱到一半,动作顿了下,继续将黑靴子脱下,放在地上。“怎么,阿苓你不喜欢这样?”
林苓摇头,“倒不是不喜欢,只是姑娘难道不觉得我们应该有个家吗?”
有个家?这可真是个好问题,其实林朝英一也想过这个问题,但没有深思。以前在终南山虽然闷了些,但是有个古墓。古墓是昏暗又潮湿,让人觉得不太舒服,但待在那儿,却让人觉得安心,似乎是觉得不论如何,总是有个归处。现在出来游历,见识到了很多事情,但心却并不安定。
林朝英想,大概人都这样,骨子里害怕自己会像无根浮萍那样,心底还是会渴望安定。她想了想,说道:“这个可以有,你喜欢待什么地方?”
“姑娘喜欢待在什么地方,我就喜欢待在什么地方。”
这孩子,真好说话。林朝英见林苓那样说,也乐得自己拿主意,“那阿苓,我们去扬州吧,我喜欢扬州。”古代的扬州比较发达,她喜欢。
林朝英以前从来不太懂这些江湖事,就连是原版的林朝英,即使她有一身好武功,但也不混江湖的。如今和林苓一起在江湖上闯荡了几个月,对江湖中人的性格也摸清了几分,这些大侠们讲的是江湖豪气,什么钱财乃是身外物,其实是骗人的,出名的大侠背后都有金主,不然就有靠山,再不然就是本人就十分有钱。瞧瞧桃花岛主黄药师,人家有桃花岛!瞧瞧南帝段智兴,人家是皇帝!瞧瞧欧阳峰,人家也有个白驼山!甚至是洪七公,人家都是丐帮帮主!来头是杠杠的!
反观她古墓派有什么?她古墓派什么都没有!林朝英忽然觉得自己被比下去了,安逸的人生是好,但是总不能天天吃饱了喝,喝饱了睡,睡饱了玩吧?
林朝英想了想,问林苓:“阿苓,你觉得我们古墓派要不要收弟子?”反正也没事干,也可以发扬光大一下古墓派,免得以后她的徒孙被人瞧不起。
林苓默了默,“都随姑娘吧。”林苓心里想的比较多的是,最近姑娘换了个人似的,以前在意的事情如今似乎不在意了,以前喜欢的东西现在也不喜欢了。问姑娘,姑娘就说那次受了内伤,险些入魔,让她忽然想通了很多事情,人生苦短,不如及时行乐。
林朝英沉默,她觉得人生该有点追求才是,她也不妄想着要称霸武林,也没有想着要帮着皇帝抵抗外敌,那不是她一个人能做得到的事情。而且……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她和林苓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虽然说这些日子她深夜里经常当梁上君子,撬了不少为富不仁的人家的箱底,包袱虽小,银票可不少,但那总不是什么长久之计。
林朝英再三思量,最后还是带着林苓去了扬州,她在扬州城郊外花重金买了一个别院和几百亩良田,做起了地主婆。不是她说,虽然古代的山水都很美,但天天都要骑马赶路其实也很累,她折腾了几个月,觉得日子安逸点也不错。
扬州城郊外忽然来了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姑娘,又带着一个模样清秀的小姑娘,于是一些小混混以为主人家是可以被欺负的对象,时不时就去找茬。被小混混找茬的后果,是林朝英变成了这些小混混的老大。小小年纪不学好,出来当混混?林朝英手中金铃索一出,将那些小混混全收服了之后派去田里帮着佃户做事儿,等他们性子收敛了些,就让那些小混混跟着云管事学习。
林朝英的日子也过得很是惬意,闲时弹弹古琴煮煮茶,再指导一下林苓的武功,然后呼哨着蜜蜂排阵。不过这天,宅子里的安静被打破。为什么?因为这日林朝英正在用餐的时候,桌面上的烧鸡居然不翼而飞。
“大胆!来者何人?”林苓怒声问道。
“阿苓,别急。”林朝英制止了她,然后微眯着眼睛,五感大展,但居然察觉不到对方的存在?
林朝英走出屋外,嘴角微微扬起,很是和颜悦色,“朋友是来自何方?不问自取是为偷也,阁下这般偷偷摸摸,跟偷鸡摸狗的小贼实在无甚区别。”这个人竟然能凌空取物,肯定武功不错,而且居然连她都不能察觉对方的呼息。
忽然,几根鸡骨头从树上落下,林朝英抬头,只见树上躺着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人,他手拍着肚子,语气很满足。“好吃!居然烧得比御厨做的叫化鸡还好吃,我吃遍大江南北,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烧鸡!”
林朝英微微一笑,“阁下将我的午饭吃了,莫非不下来赔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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