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赶车妇白刃出鞘(1/2)
秦八角抹抹额头冷汗,心道真是侥幸。她是有心把那主仆拖下水,这场面越乱,她才越好带着秦小猪脱逃。原还担心那二人太镇定,不愿意出手。不想公差大人们主动给她帮忙,大咧咧就要来拿人。这下那二人想不插手也不成,妙得很。果然赶车妇见一堆人过来,也不说话。直接上鞭子,抽的人都不敢近前。她见人群散的远了,便要抖落缰绳冲出包围。
泼皮岂能这么轻易就叫她如愿。赶车妇鞭子耍的再灵通,也没长后眼不是。有泼皮便从车后窜出来,爬车顶、拽车窗;更有机灵些的,赶紧找个长树枝往马车轮条辐里插,别住了轮子,马车再移动不了分毫。车妇脸上终于带了明显怒气,伸手“噌”一声,从座位下面抽出一把长剑来,众人见了都惊骇。
本朝承平日久,天家尝道“侠以武犯禁”。不愿让无知无畏的游侠儿坏了大好局面,便颁布下一条《禁械令》来。咸令各色人等,除了公差军籍在册人员,余者不得无故持械游街串巷。
这法令不是自本朝开始的,本朝的执行力度也不是最严厉的。传说曾有某一朝代,执行的分外严苛,连那厨下使得切菜刀数量上都做了规定,十户人方分得一把刀用。相比之下,本朝就人性多了。
首先,自然“甲弩、矛?”之属,是无人敢公然带上街的。这些属于军械,带在身上逛大街,是要谋反不成。其次,超过一定限度的刀剑之类。如江湖行走常备的防身武器,严格说起来也是不能带着到处走的。但律法不外乎民情,官府总有照看不到的地方,有那穷山恶水处,还不许人带件武器,自己保护自己吗。
是以对这后一条,人人知道,也都在一定范围内遵守。譬如携带刀剑进城镇,切不可明目张胆明晃晃示人,多少总要遮掩一下。大致也就不会有人对江湖女儿背着个布裹的、长长扁担一般的东西,宿店赶脚,大惊小怪。但也万万不能像这位赶车妇人一般,“仓啷”一声,就抽出一把白刃长剑来,还恶狠狠地作势要砍杀人。这还了得,已然是大大的犯了禁令了。
郑捕头原还未想稳妥,编个什么理由抓人。此刻见赶车妇拿把长剑出来,当真是大喜过望,抽出自己的佩刀,吆喝众人道:“还等什么,这是违令之人,人人得而捉之。”
邢捕头自不待言,心中便是有些顾忌,见此形势也再没有了,暗自也把自家的佩刀抽出几分。她虽不大会使钢刀,可劈柴总还是会的。况且就是用不到这刀,拿出来做做样子也威风得紧。
秦小猪被缚了手脚,在车中哭地天昏地暗。听到那边声响不对,席驴儿原本还隔着门帘,冲秦小猪说些不咸不淡的怪话。这会也不说了,掉转身子去看黄骠马车上的主仆。秦小猪怕得要死,又担心秦八角,便挪动身子靠着车壁,从门帘缝隙间向外面偷瞄。哪里看得到什么,她这个角度看过去,全是乌压压的后背和肩膀,听到得也只是闹哄哄的一惊一咋的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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