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1/2)
林家村里,不论男女老幼,只要不是身患重病,或者实在太老太小太懒的人,几乎都忙碌出动了起来。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绣春也很想去割麦子。她就是农户出身,对于曾经的生活还记得不少。那些记忆,比她在姚家时锦衣玉食的日子,还要让她怀念。因为那时候她是有亲人,有自己家的。
可惜,从小就当丫鬟,做的最幸苦的活便是洗衣裳,对于割麦子她实在是不行。
林家的小麦不多,只有三亩,其实并不是很急迫,林瑾和林冽用两天就能割的玩,以前给地主家打短工的时候,就是体质较弱的林瑾,一个上午也能割将近一亩地呢。林睿比林瑾手快,也能割一亩。不过,那样的速度是他们玩命赶出来的。
倒是林冽,虽然体力很好,但割麦子属于技术活,光体力好还不够,还要速度快,所以他反而不太能比得上林睿和林瑾。
至于林辰那个‘十项全能’的大哥,一个上午能割一亩半呢!
听着林瑾和林冽说他们以前干活多厉害,多玩命,绣春母爱泛滥,觉得心疼不已。姚子清却多了个心眼。
有些性格习惯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
林冽干活喜欢拼命的性格,到现在也没有减轻多少,林瑾之所以每天都跟着林冽下地,除了想要帮林冽外,主要的目的其实是看着林冽,免得林冽干起活来太投入,又犯不要命的‘二’病。
割麦子等农活,坐起来时经常要保持一个动作,也许不一定有连武功幸苦,但对身体的损伤却比练武更厉害。
不过,林瑾其实也很容易投入某一件事情里,然后不知不觉的就拼起命来。
“小五,你和绣春留家里,太阳出来时注意些绿豆汤,做些点心给我们送来。”姚子清叮嘱了一番林煜,便跟着林瑾和林冽一起,也去了地里。
“好。”林煜撅嘴,不怎么情愿的答应。
他也想要跟着姚子清去地里,想要跟着三哥和四哥做点农活。幼年时只能像笼中的金丝鸟一样,被哥哥们细心教养呵护着,却什么都帮不上他们,一直是他心里的遗憾和隐痛呢!如今有了机会,他很想证明一下自己呢。
“那媳妇,要不要我把车赶上?”林冽问。
“不用。”姚子清摇头。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姚子清每天都跟着林瑾和林冽下地,林睿也回来帮了半天忙。有姚子清看着,林瑾和林冽边干活边说笑,不慌不忙的收割了五天,才把三亩麦子收割完,都码在地里。
姚子清也尝试着割了半亩地,速度居然比林瑾还要快。
干活如果超出自己体力的承受度,便是一种煎熬,但向他们这样,悠着干,玩着干,就是一种消遣和游戏了。
那些浪漫文人所向往的男耕女织生活,应该是指这种生活吧。
可惜,真要只靠着种地养家,想要这么轻松可不容易。他们家这三亩地打的粮食,只够他们家吃半年而已。这还是因为林辰和林睿不怎么回家吃饭,他们家也不用缴税的原因。
割完麦子,就该将麦捆拉回家脱粒了。
这是农活里最幸苦,最需要劳动力的活,一般都是好几家合作,把麦子铺在平坦的场地里,用驴或者牛拉着石磙一遍遍的碾压,将麦粒从麦秆上碾压下来,然后把麦秆分离,在利用风向与木掀等农具,将麦壳顺风扬出去……。
姚子清早就过了三个月的危险期,又坚持每天修炼功法,还真就和林家村里大多数女人一样皮实,以前能做的活,现在照样能做。
不过,林瑾和绣春还是总不放心她,一天到晚的唠叨着要她各种小心。
拉麦子自然要赶车,和以前一样,还是林冽赶车,林瑾和姚子清做车厢里。林煜在家里当了几天‘大姑娘’,今天硬是也跟着坐上了车。
林家村人的地一般都在村子西北边,还有一部分在南边,东边并不多。东边许多离林家村很近的地方,地都是别的村的。不过,他们家的地却都在东南边。在他们家附近,还有房敬轩家的地,喜儿家也有二亩地在这边。
地在一个方向,半道上他们便先后遇见了房敬轩家和喜儿家的车。
与大多数勤恳的农民一样,房敬轩两口子都起来的很早,姚子清他们出门时,人家都已经拉了一车往回赶了。
房敬轩和他大儿子一起赶着车,两个儿媳妇和他们家大孙子跟在车后。
“三爷,四爷,你们这也是去拉麦子?”房敬轩和村里许多人一样,也在不知不觉中就改了对林家几兄弟的称呼。
“嗯。大叔,你们家今年收成很好啊!”
“哈哈,今年还可以。你们这拉回去,碾麦子的时候打算怎么办啊?”
“我们家东西不多,到时候大叔你们来给帮忙啊。我们也会给你们帮忙的。”
“好啊。”
说着话,两家便错了开车。
喜儿家的车是喜儿爹一个人赶着的,喜儿已经嫁人了,今天也带着她男人来帮忙。喜儿爹的性格和妻女完全不同,属于地道传统的农民,长的身材高大,看着很健壮,估计喜儿的体形就是遗传自他。他的五官应该是属于上等,很英俊的,却因为常年劳作而皮肤黝黑粗糙,生生降了一个档次。性格比较内向,勤劳质朴,还有些大男子主意,在父亲跟前,喜儿跳脱的性子安静了许多。
“子清姐,三爷!四爷!”喜儿不待父亲和林瑾他们打招呼,就抢先一步招呼了一声。
姚子清三人也都寒暄了几句。
就这样,一路上热热闹闹的就到了他们家地里。
这是一个丰收的季节,空气里都洋溢着热火朝天的因子,一片片平原里,一垛垛金色的小麦宛如一道景色,有些地里的麦子还没有收割,金灿灿的一片。
天高地广,空气清新,在这样的氛围里,人心里的各种杂质都会被得到净化,变得无比纯粹简单。
几个人将小麦装上车,然后用一根草绳捆紧,紧绳这个活最费力气,自然是林冽的。
然后,还是林冽赶车,林煜和姚子清坐在高高的麦捆上。林瑾没有再坐车,跟在车后步行。牛车慢悠悠的就回了村子里。
等车走到他们家院子外的平地里,他们发现门口的墙边白将军他们来时定下的一排拴马桩上,栓满了马。甚至拴马桩不够,还有十几匹马没有栓,在附近转悠。
这又是谁来了?
“哈哈哈……”忽然,一阵粗犷的大笑声从他们家院子里传了出来。
“越鹏来了?”
这是,车渐渐的靠近了门口。他们家院子外的场子很大,足够碾麦子了。不用找专门的场地。
林辰、白晨、越鹏和一个身穿银色盔甲,眉目锋锐冷硬的少年将军走了出来。
林瑾不敢怠慢,林冽也连忙跳下了车,去给白晨、越鹏和那少年将军见礼。他们如今只是身无寸官的平头百姓,而这三人都是将军。
大明王虽然还没有称帝,但却已经称王,手下的文武百官都是仿照着东螭国的官制。
不过,东螭国除了开国初年之外,一直都是重武轻文,就算是当初被誉为战神的战王时期,武将的身份也只是勉强追平文臣,而且坚持了不足十年。大明王这个还处在打江山阶段的势力,却是重武轻文,文官的作用简直就是为武将服务,搞后勤的。
姚子清和林煜也不好意思悠哉悠哉的坐在近两米高的麦捆上晒太阳了,起身轻飘飘的就一跃而下,俩人身法相近,落地无声,宛如两片树叶。
“三弟,四弟,这位是韩将军韩明辉,今年十八岁,和三弟你同岁。”林辰看林瑾和林冽与白晨、越鹏相见过之后,目视那少年将军介绍道。
林瑾和林冽转身面向韩明辉,这是一个无比耀眼,存在感很强的少年,脸上带着少年人才会有的稚嫩而嚣张,血气方刚,锋芒毕露,大热天的居然一身戎装,那么相貌只属于中上,也会不由自主的令人生出颤栗拘谨或者自卑之色来。
“韩将军,林瑾这厢有礼了!”林瑾面带微笑,颇有些彬彬有礼,风度翩翩的行礼,一身为了方便干活而专门换上的布衣短褐,硬生生被他传出几分风流倜傥的世家公子范来。但比起一般的世家公子,他身上又透着几分淳朴,令人很难产生恶感。
事实上,林瑾心里其实并不如表面上这么淡然。十八岁啊!和他同龄!可人家已经是身经百战,从草根阶层,靠着自己的能力,在这乱世里脱颖而出的将军。他却只是个毫无建树的布衣百姓,每天陪着媳妇与兄弟当农民,偶尔看看书,写写字而已。
这对心里颇有些傲气,嫉妒心较强的林瑾来说,真是个打击。
幸好,林瑾是个极其复杂的人,在傲气要强的同时却本性淳朴,生性宽容,就算嫉妒人,也只是在心里过过念头,并不会因为嫉妒就生出什么阴暗卑鄙的念头。再加上姚子清没少锻炼他的抗击打能力与心里承受力,如今的他心性上早已今非昔比,还是格外坚韧而有弹性的。
每个人都每个人的生活,有各自不同的际遇,自然也有各自不同的追求与成就,就算他如今看似比不上韩明辉有成就,但他并不觉得韩明辉就一定比他厉害。若不是遇上这乱世,韩明辉也绝不可能有如今的成就,甚至还过的不如他呢!
他还是很喜欢如今的生活的,虽然心里有些小小的遗憾,却不足以动摇他的心境。
林冽心思简单,就没有林瑾那么多弯弯绕了,对于只比他大两岁,就有如此成就,而且还是他最崇拜向往的军事成就,能纵横沙场,冲锋陷阵的韩明辉,眼神炙热,羡慕不已,抱拳道:“韩将军,幸会!……你身上这盔甲真是银子的吗?”
韩将军不怎么喜欢林瑾,不是因为林瑾本人有什么不好,纯粹是出身卑微,没什么文化,却又格外骄傲的武夫对出身良好的人,文人,小白脸这种类型之人本能的敌视与鄙夷。也幸亏林瑾的尊贵出身早就已经成了过去式,又只是个半吊子读书人,真要考功名什么的,怕是连秀才都未必能中,且一身粗布衣衫,淳朴和气,风度翩翩,又是林辰的亲弟弟,不然对这种人,他如今是理都不愿搭理的。
不过对于林冽,他就有些无语了。
这个少年个头和他一般高了,但年纪却比他还小两岁,脸上稚气未脱,五官俊朗阳刚,棱角分明,宛如刀刻斧凿,还有一双有些凶煞,又有些纯真可爱的圆眼睛。哪怕一身的乡土气息,可他觉得单论武力,这个少年不属于他。只是,这一见面就说出这种话来……
“三爷,四爷,幸会!”韩明辉也抱拳。虽然林瑾和林冽只是布衣百姓,但他们是林辰的亲弟弟,而他再和林辰比武之时输了,输的心服口服,林辰又救过他一命,所以对林辰的弟弟,桀骜如他也给足了面子。
“大哥,白大哥,越将军,你们来了?”林煜也过来笑着打招呼,却没有搭理第一次见面的韩将军。他不喜欢韩将军身上锋芒毕露的傲气。他正好也是个傲气的人,又有几个哥哥和姚子清宠着护着,就算待人接物之时有所失礼,也没什么大不了。当然,他之所以会这样,还是从小就成长环境特殊,以至于性格古怪,本身就不太擅长与人交往,尤其是不擅长和陌生人客套。
“弟妹!”白晨却是不理别人,直接招呼起来姚子清,“又来你们家混饭了。”
“知道。”姚子清一脸木然的道。
“我们带着口粮哦。”白晨又道。
“这就好。”姚子清脸上有了笑容。
林辰也冲着姚子清笑了笑,责备道:“不是说你每天在家里歇着就是了?我们家自己也就种了那么点地,林冽他们又不是做不完,怎么又跑去地里了?还带着小五一起?”
“我心里有数。”姚子清笑道。
“这是你们家今年的收成?长的挺好啊?”白晨走向牛车,抽出一根麦秆,捻出几颗麦粒道。
林冽追着白晨,道:“嗯。今年的夏粮,家家户户都很好。听房大叔说,虽然比不上大前年,但也比一般年头好。”
越鹏和那个酷酷的韩小将军也走向大车,询问了一下今年的收成。打仗是个钱的事情,他们之所以停在东洲一代,没有立刻北上,一来是因为继续北上就要翻过大青山,大青山以北的地方,因为离京城近,再加上当年战王曾整顿过军队,军队的战斗力比南边这烂透了的军队高多了。另一个原因就是没有粮食。
以前他们筹备军粮,都是每攻占路径一个村落,便开仓放粮,并且借此机会将地主富户的粮食钱财充军。对于已经面临饿死冻死的百姓来说,即便他们的放粮,只是放出一小部分,最多能吊住那些百姓的命,百姓们都感动不已。
可东洲一代,正真面临冻饿而死的人并不多,他们以前的策略便有些不好用了。
最重要的是,东洲一代有将近一半的土地是姚旭恒家的,这一次皇甫嵩守东洲城,都让姚旭恒的嫡女姚珠,贡献给皇甫嵩做军粮。这一次他们破城的速度比预想的快了一大半时间,本来皇甫嵩的大军溃败,皇甫嵩好不容易才逃走,应该还剩下不少粮食给他们。但皇甫嵩前脚刚走,他留得后手便把那些粮食给烧了。
其余的地主,也就林家村这样的大村有那么一两户,就算都收缴了,也没攒下足够的粮食。何况,有些村子里的地主,名声居然很好,名望居然很高,他们也不敢冒然开刀,坏了名声。
如今,他们现在所占领的南边各州府都已经安定,就等这次夏收之后便出兵北伐了。
农民的粮食产量是否好,可关系到他们的利益。
几个人正在说话,几队士兵分别从村子里和村外走来,然后和白晨汇报情况。原来,他们是被白晨派出去探查夏收的情况了。估计白晨是想用根据今年的夏收情况,制定税收标准。
“好了。大勇,你们几个大都是庄户人家出生吧?既然来了林将军家,就帮林将军家干活,把林将军家的粮食都给收回来,然后碾了收仓。”越鹏对一个士兵头子安顿了一句,便嚷嚷着要进屋凉快着。
有人帮忙干活,自然是好事,林冽有些不好意思的推辞了几句,便带着大勇他们卸车去地里了。
林家有两辆车,三头牲口,但也不够二十几个身强体壮的男人用,几个士兵便又去村子里借了一对驴子和、三头牛、三辆大车。
屋子里,姚子清煮了一些凉饮给几个人。
大热天的,凉饮做好了比茶还要好喝,何况白晨他们都是草根阶级,对品茶不怎么在行。
对于白晨他们的忽然造访,姚子清他们都有些不解,所以除了林冽外,都留了下来。
“嫂子,听说你曾经拜过一个很厉害的神医为师,医术高超,能起死回生?还能制作出神奇的药丸?”白晨、越鹏还在胡侃,韩明辉却看向姚子清忽然问。
姚子清坐在门口一个小椅子上一边吹风,一边听一身仙气的白晨,比一看就是粗人的大胡子越鹏还要口无遮拦的吹牛皮,说怪话,听了韩明辉的话,笑道:“是啊。小韩将军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我看小韩将军血气旺盛,气机通畅,很健康啊?”
韩明辉显然是个不苟言笑的性子,脸皮也不如白晨和越鹏厚,微微避开眼神,不看姚子清,道:“前两天,手下两个家伙比武,一时失手,一个人将另一个人给重伤了。是林大哥用嫂子给的两颗保命救急的药丸给救了过来。今天我是来特意感谢嫂子的。另外想问一下,那样的药丸嫂子可还能做得出来?”
白晨和越鹏也都停下了口里的胡吹,看向姚子清。
姚子清看向林辰,林辰歉意的一笑,道:“子清,那样的药丸可能多做一些?就像你做胭脂一样,配好房子,让别人帮忙一起做?韩将军他们经历过不少大战,看手下的兄弟受伤不得医治,都很不忍。”
“弟妹啊,这个白大哥也知道,有关这些秘方什么的,都是师门之秘……”白晨的厚脸皮也有些挂不住了,尴尬的解释起来。
就是现代社会,还有‘专利’一说呢。古代社会,一旦涉及秘方秘技,就更加注重保密。东螭国也有好几个神医,可他们都是非常神秘古怪的人物,一般只会带几个亲传的徒弟,轻易不会出手。
“配方我可以给你们,医术就是用来救人的,我又不是穷的活不下去了,指望之隔安身立命。不过,配方里用到的药材,别说普通士兵了,就是你们都未必用得起。还有,一般人做出来的药丸,都保存不了多长时间,时间一长,也会坏掉的,到时候就不是救命的神药,而是致命的毒药了。给林辰的药,我也是带着小五一起,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做出来的,只有那么几颗,用一颗就少一颗。”
“弟妹的意思是,一般人就是有配方也做不出来?”越鹏问。
姚子清不知道该怎么说,有关她的异能,肯定不能透露,但又必须有个合理的解释,不能让越鹏他们觉得她故意保密,“我和小五都修炼一种功法,就是你们所说的内功心法,可以净化体内的浊气,将身体修炼成灵体。”所以,才能制作出具有神奇效果的灵丹妙药。
这个说法,连林辰都没有听说过,不知道真假,但是经过姚子清手里出来的很多东西,确实是别人怎么模仿,都比不上的。
“什么功法?”越鹏眼神一下变得灼热。他就是江湖人出身,武功真要和那些大门派了的顶级剑客、刀客、杀手之类的比,其实并不出色,能成为大明王手下最厉害的猛将之一,考得上虎狼一样的气势与心性,适合当将领,靠的是身逢乱世,机缘巧合。
和所有的江湖人一样,对于能提升自己实力的功法秘籍,越鹏颇为垂涎。
“这个……就是真正的师门之秘,不能外传了。就算传了,也很难有人修炼的成功。我们家人都尝试的修炼过,但真正能炼成的,只有像小五这样的先天清灵之体,且本身心思纯净之人。越将军这样的,是不成的。”姚子清笑道。
韩将军和白晨,也对这样神奇的功法很感兴趣,听到这话,不由得都看向林煜。
其实不用看,他们也早就发现了林煜的与众不同。作为一个男人,长成林辰这样就属于顶级的美男了,至于林瑾,因为天生皮肤白皙,太阳都晒不黑,哪怕身体素质并不差,在这些品味并不怎么高雅的武夫,也有些小白脸,可是无论是什么人,见到林煜都不得不承认他很美!美的让他们不忍伤害与破坏!
事实上,要真说小白脸,恐怕没有谁比得上林煜吧?但就是桀骜与韩明辉,也不愿意用这样的词语形容林煜。因为林煜的美已经超脱了那些凡俗的观念与理论。他的美只是很纯粹的美!
他的性格,明明有很多缺陷,但就是让人觉得理所当然,理应如此。因为,他已经不是凡人。他就像是与冰玉雕琢而成,澄澈剔透,美玉无瑕,又像是不染尘埃,飘渺梦幻的仙人,身上确实有种令人自惭形秽的清灵之气。
至于姚子清本人,显得更加真实一些,但身上同样有种清灵之气,那么一身灰扑扑脏兮兮的布裙,也给人一种宛如草木一样的清新之气,仿佛在她周围的空气都格外清新似得。甚至在她的身上,还时刻散发着一种草木清香。而看她不施粉黛,刚从地里回来的样子,显然没有像那些富家公子小姐一样玩什么熏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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