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婚礼(1/2)
( ) 今天的北京还是一片平静,每个人都像往常一样各显神通去上班,有人坐公交,有人开车,有个红裤头外穿的人在美国被一个手上能射出蛛丝的人抢的没生意,只好跑到北京混饭吃。
所有能在北京说的上话的人都知道,今天这个平常的日子有些不平静,那些身份极高的都去君威集团旗下的海瑞大酒店参加王随风的婚礼,一些没有收到请柬的,也厚着脸皮送了一份大礼,希望王随风会记住他们,下次结婚的时候赏脸邀请他们也去一次。
经过一上午的闹腾之后,王凡气喘吁吁的站在王随风旁边,萎靡不振的样子像极了从湖里捞出来晒了三天的鱼,倒是站在冯璐身边的茜茜兴趣盎然,花枝招展的不断冲来宾打招呼,看样子是准备抢光新娘的风头。
王凡今天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给王随风当伴郎,不断被他介绍给各个朋友,弄得王凡对于这些四五十岁的大叔的名字都没记住,反正见了男的叫叔叔,见了女的叫阿姨就好。
最后王凡实在撑不下去,拉着茜茜进了饭店,却迎面走来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刚要说话,王凡就热情的握住他的手说到:“哈哈,大哥,好久不见了,哈哈,我没有忘记你啊。”
被王凡叫做大哥的人有些尴尬,犹豫了一下说到:“那个,我是随风爷爷的远房孙子,我应该叫你叔叔的。”
王凡大怒,那些官员老板什么的就够烦人的了,你还跟我捣乱:“大侄子你好,你长得可真有点着急啊,哈哈,叔叔刚才跟你开玩笑呢,你看见那边身穿蓝色裙子的美女了么?刚才她跟叔叔说想认识你,你快去吧。”王凡带着鼓励的眼神拍拍大侄子的肩膀,然后大侄子就满脸红光的吐着舌头飞奔而去。
“哇,快看看,伴娘可真漂亮啊,伴郎怎么这么龌龊,还不如我呢,真是一朵鲜花…”
旁边的人赶紧捂住他的嘴,小声说到:“你疯了?他是王随风的儿子!”
那个刚刚讽刺王凡的人连忙瞟了他一眼,见王凡面色不善的盯着自己,尴尬的说到:“呵呵,插错了地方,没有插在土壤里,居然插在了黄金上!真是相得益彰,天作之合,令人羡艳啊。”
茜茜咯咯笑道:“你别吓唬人家,还不让别人说实话了?你想想,像我这么完美的女人肯跟你在一起,你简直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你有什么不满意?”
“别把我说的一无是处,你看看我长的不算次吧?家世算是顶级的吧?最关键我还是一名修炼者,最最关键的是,我对你好的没话说!这样的男人你上哪找?”
茜茜搂住王凡的胳膊撒娇道:“是啊,你这么一说好像咱俩还真是挺般配的!”
王凡就像摸宠物狗一样轻抚她的脑袋:“茜茜,你有没有发现,你挺缺心眼的。”
“所以才会喜欢你呀!”
“说的也是!”
王随风和冯璐的爱情经过好几年的长跑,今天终于修成正果,只是坐在家属席上的来宾有些怪异,有王随风的拖油瓶儿子,有他俩未婚先孕的成果琼琼,有不叫冯璐婆婆的未来儿媳,有捂着脸不敢见人王鹤,有到处找人拼酒拉关系的李凤,光是这些不靠谱的人也就算了,最让王随风不能忍受的是两个小孩子,清心捧着一本装订古朴的《金瓶梅》津津有味的学习古代先人总结下来的经验,金刚则顶个小光头,四处化缘,口口声称佛祖需要一些女人的文月匈袜子去降妖除魔,真是五台山的好弟子!
“今天,在这个明媚的阳光里,我们迎来了王随风先生和冯璐小姐的婚礼庆典,作为一名婚礼司仪,我很荣幸能为这样一对注定举案齐眉的佳偶主持婚礼,首先,让我们大家用最热烈的掌声祝福二位新人。”
司仪连夸带捧的拍王随风马屁,说完要鼓掌,连忙把手拍的叭叭响,好像全世界再没有人比他更希望王随风和冯璐白头偕老。
“有什么可祝福的,我看他俩是举案磕眉吧?磕个头破血流。”继王凡之后的北京城第一纨绔子弟,人送外号卑鄙涛的范涛涛,此刻充分体现了一个神经官二代应有的作风,一步三晃的带着一群人过来,满脸的得意,就像一个乞丐刚刚吃了一碗热腾腾的剩饭一般。
王凡站起来大步朝他走去,清新和金刚终于体现了靠谱的一面,放下正在研究的书,撇开正在轻嗅的女士用品,亦步亦趋的跟在王凡身后。
“范涛涛,你有什么不满冲着我来,划下道道我接着,你要是个男人就别在今天捣乱,做人留一线,日后也好相见。”王凡拦在他身前,警惕的盯着他身后一名穿着道袍的年轻人。
清心拉着金刚绕道王凡前面,对那个道士打个稽首,用稚嫩的嗓音沉声说到:“冯师兄你好,你们终南山和我们龙虎山一向同气连枝,今天你是要帮这个人与我们为难么?”
“可惜我被逐出门派了,现在是北京军区作训部上校参谋。”冯道士阴笑一声,上前一步大喝:“我听说王老板今天结婚,特意送来厚礼,请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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