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会议2(2/2)
“郢师即可。”熊荆道,他觉得还是用自己的人为好。
“庶民低贱之徒,怎能出入王宫?”连宋玉都想出声反对,昭黍叹息道。
“郢都庶民三、四十万,总有品行高洁者。”熊荆说道这里忽然生出一阵不适。“不佞自己不能护卫自己,何以为楚国之王?宫中寺人、竖子谁说不能阵战?卿等不要劝了,不佞心意已决,此战之后,王卒、环卫,其家不在郢都者,尽数返乡。”
熊荆快速的说完,说完又急急问道:“还有何议,若是没有,便议律法。”
“臣以为当议律法。”蒙正禽等了半天,终于轮到了自己。“大王所言先君武王之前未成文之法,然也。可这些未成文之法只传于贵人、乡老之口。议事以制,不为刑辟,庶民不知法也。”
“嗤。”成介一笑。“若庶民也知法,法有何威?此乃其一;其二,众人皆言杀人者死,然为父母复仇杀人,不但不死反而无罪。法,本就该临事制刑,岂可臆测独断?”
“其一,贵人知法而庶民不知法,若行欺凌,庶民何存?”蒙正禽一说到法便如甲士上了战场,斗志昂扬。“其二,杀人确有不同,若能遍不同,使其无有遗漏,为何不可?”
“你竟比圣人更聪慧,圣人尚有不知之事,你竟能遍不同、无忧遗落。”沈尹义笑了。
“你欲何为?”熊荆看向蒙正禽。
“臣日日思虑,仍以为当行成文之法,使民知法,如此贵人不欺庶民。”蒙正禽道。
“未成为之法为何不能印刷,不能例举一些判例?”熊荆看着他很奇怪。
“判例繁琐,庶民如何通读?”蒙正禽道。
“你这是在削足适履。”在坐的全是贵族,律法本是贵族之权,行王制后被大王夺走,然后大王之言便是法,未经贵族同意就一条一条写出来,任何人都不得违反,蒙正禽这样的坚持很让人不悦。“若要简便,杀人者死四字足以。”
“你若还是不放心,不佞倒个主意。”熊荆想了又想,如此说道。
“请大王赐教。”蒙正禽连忙看向熊荆。
“各县邑司败既然裁撤,但在断案之时,彼等可代罪者自辩,再请乡老旁听,若乡老言有罪,即是有罪,乡老言无罪便是无罪。”讼师春秋时就有了,名家邓析是公认的始祖。
“庶民哪有钱请讼师?”蒙正禽听罢仍然失望,除了请乡老旁听,请讼师是不可行的。
“从贡赋里出。”熊荆没好气的道,贡赋是各县邑奉给他的,等于是他出钱。
“谢大王。”蒙正禽谢道,但面无喜色,他仍觉得司法权也承包出去实为不妥。
他不放心,熊荆其实也有些不放心,于是再道:“左尹府整理的不成法装订成册,判案不设于县府,另设于法庭。未通过左尹府考试者无权断案”
“大王,”众人对律法并不关心,总觉得是一件小事,现在听熊荆说‘未通过左尹府考试者无权断案’,自然有些不同意。“未通过左尹府考试者无权断案无权判案,若有人相告”
“断案请数名乡老旁听,问明事由、双方辩驳、出示证人证物后,由乡老议其罪。”熊荆道。他从来没想过要在楚国建什么法律制度,可法律制度又是一个国家之必须。“断案之人不通过司败考试无权断案,讼师不通过讼师考试也无权代辩。再有,罪人未定罪不得行刑。”
“若非大案,本就未定罪前不得行刑。”蒙正禽嘀咕了一句,左尹府可没有杀威棒。
“若行此策,外朝或可不要。”项鹊听闻后道。他不太在乎承包给各县邑的司法权,但很讨厌国人组成的外朝。
“外朝既开,怎能废止?”外朝已经缩小变成了正朝,原本争得激烈的双方都不想再设一个全是庶民组成的外朝,唯有宋玉说了一句。
“县邑若开外朝,极为不便。”项鹊再道。
“不开外朝,便无异议?”子莫笑。“于郢都承包、分权则可,庶民开外朝则不可?”
“请大王言之。”成介闷声闷气,态度不言自明。
“流血之人当有权。”熊荆心里就只有这么一个理由。“既然有权,就当发声。外朝便是发声之所,不开外朝,如何发声?总不能到路门敲路鼓,到诽谤木上写大字吧?仗是谁打的、城是谁拔的、地是谁扩的,诸卿心里度清楚。贵族食肉,甲士总该喝汤。”
“若国人暴动,于王不利啊。”蔡文很自然的想起了料民于太原的周厉王,国人暴动后,他慌忙逃到彘地,最后死在了彘地。
“是对不佞不利,还是对卿等不利?”熊荆问道。外朝仍然起制约县公邑尹的作用,尤其是甲士组成的外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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