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案件(1/2)
“法律是底层百姓们维护自己利益最后一条救命稻草!”
李天养手中厚厚一沓的文件,大多数是这些时日经立法会之手制定修改出来的洪门法律。
与大明朝延袭自前唐宋律法有所差距的是,随着跟西洋人的交流更加频繁,洪门立法会所制定出来的法律,更加贴近于西洋人的法律。
对于种种犯罪行为,大明律法的惩治弹性极高,在各个官员的手中,上可能直接发配充军,下则可能只是挨上几十道板子而已。
而洪门的律法,将各种犯罪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分门别类做出了详尽的惩治管理,即便交由不同的法官进行审判,其出入也不会很大,尽量保证了法庭最为重视的公平原则。
这是自后世穿越而来等李天养,最为重视的一件事情,他相信稳步推行法庭和法律,能够给这个社会最底层等百姓们,带来一个更加公平的环境,而不会像这个时代大明大清当中的百姓,只能任人鱼肉,而无还手之力。
因为李天养的重视,让法律规矩成为洪门百姓们日常生活当中渐渐习惯甚至依赖的一样事务。
在大明朝,除非万不得已百姓们轻易不愿意跟官府打交道,这让官府的县令知府等官员高高在上,不知人间烟火;而在洪门,就算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百姓们也能够闹到居委会去请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位他们做主处理问题。
有感而发的一句话之后,李天养将手件往桌上一摆,转头拿起另外一份汇报岛内各种事项进度的报告。
“嗯,这个不错,基隆镇两个月内成立工会三十三个,笨港成立工会四十五个,囊括了岛内所有种类的作坊工厂。”
“什么?已经有一个工会案例出现了!”
“笨港水泥厂工人认为水泥厂内环境恶劣,工人们工作年限超过两年者都不同程度出现了各种身体问题,经笨港医院权威医士给出证明,有极大可能出自于水泥厂内环境造成。”
“水泥厂工会会长带着厂内员工们与厂主进行辩论,要求提高薪奉的同时,改善厂内环境,并给予工人们身体保障补助。”
李天养面色沉凝地看着这第一份工会主导的案件,即便对于这个案件没有更加详细的介绍,李天养也大致能够确认,这件事情确实事出有因。
洪门范围内的水泥厂,基本上都是洪门齐心堂的产业,作为重要的管制物资,洪门对于水泥配方一直都是秘而不宣的,虽然市面上已经有人开始仿制水泥但是其配方较之跟后世一般水泥厂配方一样的洪门配方,依旧有着极大的差距。
加上洪门最近频繁的军事行动,有着无数的防御工事建筑需要水泥,所以直到现在为止,洪门产出等水泥,基本都是掌控在自己手中,而水泥厂自然也都在齐心堂手中掌控着。
尘肺病,李天养在见到这一案例的同时,冒出脑海的第一个词语便是这个,因为后世太多的电视剧新闻跟这一个词语相关,让李天养想不知道都有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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