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5.第385章 设立法庭(2/2)
这正是朱厚照所想要的结果,他立即命由京官所组成的法官团队公开审理那些官员,借此使得民众们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庭知识,同时为了使得其它地区的百姓也能知道这些情况,朱厚照还特命《大明日报》全程报道审理过程和结果。
经过此事,许多老百姓对于法庭的设立和将各地方官权力的分散有了一个新的认知,他们虽然大多都不对此表态,但是在心底里是默认陛下的这种做法的,有些士绅虽然想为知府或者是知县“伸张正义”,但是实际,在《大明日报》接连报道之下,他们也开始思考其朝廷的这些措施是否应该在全国进行推广了。
为了加深此事对大明的影响,在公开审理并经过《大明日报》报道的法庭第一起案件之后,《京城快报》开始报道顺天府尹卓琰遵照皇帝陛下旨意,在大兴设立的大兴县法庭审理民事案件的情况。
由于法庭的试点地区是京师,所以《京城快报》对法庭的建制报道的更为详细一点,按照朱厚照的旨意,法庭设立分为:基层法庭,级法庭,高级法庭和最高级法庭四级,但是基层法庭不得出现基层字样,应当以县衙名称命名,如大兴县法庭。
现在《京城快报》所报道的案件是和民众息息相关的,使得全民对法庭的认知热情和对《京城快报》的购买热情大增,那么这到底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呢?且看《京城快报》对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审理情况的全程报道。
王三力是顺天府大兴县的农民。
弘治十五年之时,因为被衙役欺压,他每年爬起来交纳的田赋都在不断增加,到最后每亩田每年要交一斗九升的田赋。他那时候被衙役欺压得十分贫困,过年都吃不一口肉,带着田地投献到同乡的袁老爷家了。
袁老爷是秀才出身,和县衙门里的户房吏司有交情,是不用交田赋的。王三力带着田地投献袁老爷后,田地变成袁老爷的私产,但还是给王三力耕作。王三力每年每亩地交纳一斗四升地的地租给袁老爷。
当时袁老爷和王三力都十分高兴,毕竟这是对双方都算是有利的事情,于是王三力签了地契把田地送给了袁老爷。
虽然土地不再属于王三力,但至少每亩地少交出去五升粮食。
本书来自
本书来自
83中文网最新地址www.83z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