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苟麻子的英雄救美(1/2)
与孟冬她们喝的酒还没醒,陶敏非得让我陪她再喝。
喝就喝,喝个啤酒还死不了人!
陶敏一如既往的豪爽,一定要对瓶吹。我喝不惯对瓶吹,非要她拿个酒杯给我。陶敏熬不过我,找了半,最后找来她漱口的杯子。
有杯子就行,将就着。
陶敏在我未来之前已经喝了几支下去,再跟我喝的时候,整个人都显得醉眼迷离。
我们喝酒聊,话题不可能回避开苟麻子。
既然回避不了,我就得跟着陶敏的回忆往回走。
苟麻子来深圳的时候才十三岁,瘦骨嶙峋的,一副严重的营养不良的样子。以至于他的亲戚看到他,都显示出心酸不已的可怜。
十三岁的苟麻子不可能找到事,没有人会请一个未成年的孩干活,更何况苟麻子弱不禁风的外表,让人误以为一阵大风就能将他卷走。
苟麻子的亲戚开了一间排档,专门为住在花街的人送外卖。
送外卖既不是技术活,也不是力气活,以苟麻子的机灵,完全能够胜任。
一个月时间,苟麻子就成了穿行在花街每栋楼的外卖弟。
所有打电话叫外卖的人都会叮嘱他亲戚,叫狗来!
苟麻子有这么好的人缘,在于他的不厌其烦。亲戚的排挡几乎是二十四时作业,这也是取决于花街二十四时都有人叫外卖。
住在花街的人,职业五花八门。有干力气活搬运装修的,也有一到晚上就沉浸在夜场的。不论什么样的人,对苟麻子都会微笑。因为在他们看来,瘦的苟麻子都能够在这座坚强的活下去,他们没理由对生活失去信心。
这就是苟麻子存在的必要!他成了花街所有人生活的参照物。
一年之后,十四岁的苟麻子在每日爬无数级楼梯的锻炼里,无声无息地练就了一身好体魄。过去的瘦逐渐被强壮取代,苟麻子不但变得高大了许多,而且眉目也比过去开朗了许多。不知底细的人会误以为苟麻子已经成年。
但套在他头上的外卖弟的帽子依旧存在,且所有人见到他,都会亲切地喊他“狗”。
此“狗”非彼“苟”,狗是十分温顺且忠诚的动物。在花街的人看来,外卖弟苟麻子就像自己家里养着的一条狗一样,温顺无比,随叫随到。
苟麻子遇到陶敏的时候,已经是他送外卖职业的最后岁月。
陶敏第一次打电话叫外卖,送上门来的就是苟麻子。
两个人似乎前生就认识一样,愣愣各自看了好一阵,苟麻子才慌慌张张地扔了饭盒,连钱也不记得收就跑了。
其时,苟麻子已经送了三年外卖,从十三岁变成了十六岁的少年。
十六岁的少年苟麻子和其他少年一样,青春飞扬。
而此时的陶敏,也是十六岁花季般的年纪,跟着老乡来到深圳,在一家夜总会的水做服务员。
他们第二次见面是在陶敏的夜总会里,苟麻子去一间包房送烧烤,遇到陶敏正在被一个富二代恶少辱骂。
原来陶敏不心打碎了此人的一瓶洋酒,陶敏知道自己根本赔不起,吓得花容失色,抿着嘴巴哭。而恶少富二代扬言,酒不赔可以,人必须留下来陪。
陶敏虽然在夜总会做事,却一直洁身自好未曾被金钱和物质诱惑过。她明白富二代的心思,自己留下来陪他就是羊落虎口,送菜上门。
陶敏不肯,富二代就骂,刚好这个时候苟麻子推门而入。
苟麻子认得陶敏,这个让他紧张得连钱都忘记收的姑娘,似乎是他苟麻子的心结。他曾悄悄在陶敏的楼下张望,希望能看到她,与她搭上一句话,但每次他都会在陶敏出现的一刹那打了退堂鼓。
苟麻子的勇气,还不足以让他去跟陶敏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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