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失败实验》(1/2)
汤姆森将车慢慢开出车库,随后在大街上慢慢开着。
城市一如往常,第二大街拐角卖热狗的小贩又和顾客吵了起啦,隔老远就能听到他抑扬顿挫的黑人专用骂人rap;第三大街上的流莺天还没黑就开始拉客,穿着暴露旁若无人,扭着屁股四下里用眼神找猎物;第四大街上西装革履的成功人士们坐在街边咖啡店的露天座位上,正皱着眉头看着报表,或者打着电话。
这些都和他的生活距离很远,因为汤姆森是个科学家,一个拥有自己实验室的科学家。
或者说,一个被科学界鄙弃的科学家。
自从28岁在加州理工生物工程系拿到phd(博士学位),汤姆森就踌躇满志,想要做些划时代的成果出来,他个人求学经历比较复杂,并不是一路学生物上去,大学本科的时候其实是学古欧洲史,大学毕业后对生物开始感兴趣,才一路学了上去。汤姆森系出名门,家族里也是有不少成功人士,父母更是加州首屈一指的连锁企业拥有者,所以汤姆森并没有什么经济压力,博士毕业后,直接自己斥巨资修建了南加州器材数一数二的实验室,招了几个硕士毕业的学弟学妹,就兴冲冲的做起了研究。
但是,汤姆森的研究,多少被科学界有些耻笑。
汤姆森的家庭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家庭,从小汤姆森也接触了不少天使与魔鬼的教育,长大以后出于兴趣他也做过一点深究,等到实验室建好,汤姆森要做的第一个课题,竟然是“黑死病毒与巫术的实际关系。”
当然这课题没有研究出什么东西来,半途而废。汤姆森实验室不务正业的名头也不胫而走。那之后,实验室好是沉寂了几年,直到最近。
汤姆森想起这些过往,愤愤的一拍方向盘,心中想着:早晚要让你们这些人看看我的成果。
之所以汤姆森如此胸有成竹,是因为其实他真的已经有了一些非同一般的发现。
数年前,在第一个课题失败以后,汤姆森消沉了好一段时间,索性关闭实验室跑出去花天酒地。也正是那几个月的时光中,他竟然从拉斯维加斯的赌徒手中,买下了一个东西。
那赌徒信誓旦旦的和他说,卖给汤姆森的那东西是真货。乃是自己先祖在欧洲的特兰西瓦尼亚时留下,保存数代才来到他这个败家子手里。
汤姆森自然不置可否,但区区小钱对他来说并不是问题,所以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他把那赌徒手里的东西买了下来。
那是一根粗短的木桩,只有几公分粗细,成年人手臂长短,一头被削尖,尖的那头色泽乌黑暗沉,仿佛有经年血迹存留于上。
赌徒对汤姆森赌咒发誓,说这根木桩曾经用来钉死过吸血鬼。
汤姆森消沉过后回到实验室,木桩也就被他随手扔在杂物间。一日里闲极无聊,汤姆森突然想起这根木桩,禁不住心中好奇,对木桩上的残留物做了一番细致的化验。化验结果让汤姆森大惊失色:那赌徒说的竟然是真的!
木桩上血迹残留物经过化验,dna和人类极为相似但也极为不同,那些不同之处让这些血迹,经历几百年时间竟仍可以保持活性。最重要的是,那木桩上不只有血,还有一小部分皮肉,那些皮肉自然也“活”着。
这意味着,只要汤姆森想,他就可以克隆出一个吸血鬼来。
汤姆森想不想呢?他当然想。
所以自那时起,汤姆森就辞退了所有助手,一个人踏上了艰难的克隆之路。
供体细胞,也就是吸血鬼的细胞的培养顺利之至,但之后难题出现了:汤姆森必须找到一颗健康的受精卵,再找一个肯代孕的女性,才能把这个吸血鬼“生”出来。
幸好,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些国家,叫第三国家。
经过一两年的试探,查找,牵线搭桥,上当受骗,重新寻找,汤姆森终于从东南亚一个小国家,“娶”回了一个女人。
然后就是并不算太高科技的供体细胞与去核卵细胞融合,汤姆森堂堂一个名校毕业的博士,对于前人早就完成的实验进行重复,拥有指引之下也半点不难。
难点在于,这个时候官方找到了他。
毕竟他做的事情总不会没人看见,有人来找到他,一番社会伦理与道德的谈话之后,一个命令砸在了汤姆森头上:立刻停止违法的克隆人研究!
万幸,官方只隐约猜到汤姆森是在做克隆人实验,如果让官方知道更多,那么不知道是国土安全局还是梵蒂冈先找上门来了。
明面上汤姆森自然唯唯诺诺,连那东南亚女人也听话的任由他们遣送回国。汤姆森如此温顺,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其实他已经不需要代孕者了。
没错,汤姆森在融合细胞实验后的一次意外中,发现了一个可怕又可喜的现象:那颗受精卵,竟然在培养皿中分裂了!
那次意外,是汤姆森不小心被破裂的烧瓶割伤,痛急之下猛力甩动手臂,一滴血液就那么进了培养皿,而那颗受精卵吸收了血液后,竟然就这么开始了分裂。
狂喜之下的汤姆森,立刻找相熟的人脉,采购了大量血液,和相应的储存器材,又自己偷偷摸摸从黑市买了定制的大型培养槽,开始了激动人心的创造过程。
大量血液供能,那颗受精卵开始了快速分裂,直到形成胎儿的形状,汤姆森正高兴,那胎儿在42周后,竟然没有睁开眼睛,而是继续发育的同时,在身上形成了奇怪的白色丝状物,丝状物把婴儿包裹起来以后,汤姆森用x光进行探测,发现那婴儿还在继续成长,而且长势极快,短短三年时间,到了上个月,已经初具少女的外貌。
但这时候,麻烦再度上门。
有人盯上了汤姆森。
上个月底,有人来汤姆森家里投了拜帖。
对历史学很有研究的汤姆森,一看那一封用英文写就的信,就知道那是一封拜帖。虽然是英文写成,但文体和遣词用字,总能让汤姆森想起本科时候的一位对中国文化极有研究,醉心于恢复古制的二代中国移民同学,那位同学用英文写出的作品,看着和眼前的这封拜帖就很相像。那位同学当时还特别自豪的说,自己是在“用文言文写英文”来着。
拜帖里写的清清楚楚,说汤姆森正在进行危险之至的事情,希望他立刻停止,否则必然伤及自身,如若不听,那人会登门拜访。
自从接到拜帖,汤姆森就去枪店买了一应长短枪械。
他的研究成果,哪能被人轻飘飘一封信,说放弃就放弃。他会捍卫自己的成果,直到死亡。
所以今天他在路上转悠了好久,直到确认自己没人盯梢,这才驱车前往隐秘的第二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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