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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两个傻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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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好多年以前,多到庄风都已记不住是好多年以前;

只记得那是一个冬天,很冷,连江州都下雪了的;

江州的气候,几乎是没有雪的;

那一年的冬天,江州下着大雪;不过在庄风的记忆中,那年江州的所谓大雪,比之庄风在陌州那缙国最北方的气候相比,江州的所谓大雪,其实都不能称之为下雪了的;

那一年冬天,庄风被庄氏老爷子从陌州带回江州,从缙国最东北端到缙国西南,横穿整个缙国将庄风带回了家;

那是庄风的记忆中第一个被称之为家的地方,也是唯一的一个;

家对庄风来说很陌生,或者是庄风当时重伤在身,身体机能的损坏,也导致庄风的精神有些混乱;

庄风不记得有这样一个家,但是庄氏老爷子却说这就是他的家;

至于为什么离家万里之遥,那只是因为他庄风贪玩,现在回家了;

回家,庄风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过庄风却有一点可以肯定是真的,那就是庄氏老爷子对他说:“不怕,回家就不冷了;”

然后,庄风真的不冷了;因为身上有了足以抵御缙国最寒冷气候的衣物,肚子里有了热食;

这个是真的;

庄氏大院,庄风记忆中第一次到来,但所有的人却都说这就是他的家,只是跑出去玩了一圈,现在回来了;

庄风第一次站在庄氏大院门口,有些迷糊,也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称他为少主,又说他回来了,而庄风却记不起自己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进入大院之后,更多的人向他问候,很多人,多到庄风一个也不认识,却也记住了一个人;

那个人其实是个孩子,五六岁年龄,是个傻子;

为什么说那是个傻子?其实那时的庄风也不知道;

在因为庄风回家而几乎所有人都很高兴时,有的人将庄风称之为少主,或是小庄四少,也有那么几个叫庄风作小弟之类的,只有那个傻子却叫他哥哥;

庄风记得很清楚,当时那个傻子,混身上下都是稀泥,大冬天还卷着裤腿,脸上冻得通红,挂着两条鼻泷,脸上还有些污泥,手中抓着一条泥鳅,就那么挤开一堆衣着光鲜的人群,走到庄风的面前,说:“哥哥,你回来了?我抓到一个泥鳅,我们去烧了吃;”

当时的庄风分不清周围的人的笑声是在嘲笑那个傻子,还是因为他庄风回来而真的高兴;

只记得当时有一位老人没有笑,跟那儿拉着傻子,替傻子擦掉脸上的污泥,蹲下来替傻子放下卷起有裤腿,同时满是怜爱的责备:“这么冷还下田去了,看衣服裤子都湿透了也不知道冷,真是个傻子;”

所有的人都笑的时候,庄风没有笑,那位老人也没有笑,于是庄风听见那位老人的话,知道那是个傻子;

正常的孩子,在这已下雪的气候里,不会跟那冰冷的冬水田里抓什么泥鳅,也不会全身上都湿透了而没有感觉到寒冷;或许吧,正如老人所说,真是个傻子;

有些恍惚,庄风觉着那位老人很慈祥,也很疼爱那个傻子;因为在他的眼中只有那个傻子,而没有回家的少主;

庄风安顿了下来,整个冬天什么也不做,因为重伤在身,什么也做不了,只安静的养伤;

在那个冬季,庄风知道了这是那里,也见过很多很多人,也明白了自己所处的位置;

迩知山,雾虚庄;属于他的园子,菊林,半夏阁;他,庄风,庄氏家族第四顺位继承人,是谓庄氏少主;

庄风在那个冬季里见过很多很多不同的人,不过庄风感觉是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来见过他;

庄风自己似乎就是那笼子里的稀奇把戏,于是人们就跑过来看一眼,赞叹几句,然后离开;

不过却有一个人每天都来看庄风,就是那傻子;然而,傻子虽然每天都来,却与庄风说不上几句话;

一是庄风不喜欢说话,二来是每天都有人来看稀奇把戏,傻子自然被那些看稀奇把戏的人挤到一边;

后来傻子似乎也学聪明了,白天有人看稀奇把戏的时候,傻子就不再出现;当临夜晚来临,看稀奇把戏的人都走掉了,傻子就来找庄风;

这样看来,所谓傻子,其实似乎好像也不那么傻;

傻子每天傍晚时间来找庄风,每次还都带着东西;

不是那些看稀奇把戏的人给庄风带的那么些所谓礼品,傻子每天给庄风带的东西都不一样;

有时候是泥鳅,有时候是土黄鳝,有时候是几个野果,有时候是冬笋,有时候是些野味,甚至有一次还抓了一条蛇,也不知道大冬天的从那里挖出来的,把庄风吓得够呛;

也是在那个时候,庄风也知道了那个傻子,其实真的是傻子,至少园子里的所有人都这么说;

庄风还知道他回来那天替傻子擦掉脸上污泥的老人是傻子的祖父,而那个位老人是他们庄氏家族的首执,其在庄氏的地位仅次于庄氏老爷子一人之下;

同时庄风也知道,那位老人没有子侄辈,只是那个傻子那么一个孙子,当然庄风也知道那个傻子的名字,秦圣;

秦圣,情圣?傻子?

那时的庄风不明白这样的冷笑话,只是庄风不再叫那个傻子为傻子;或者是庄风从来没有叫过秦圣作傻子,没有知道傻子名字秦圣的时候,庄风从来都没有叫过他;

不仅没有叫过傻子,庄风在初回家的一个月时间里,一个人都没有叫过,甚至是连那带他回家的老爷子都没有主动的亲近过;

还好,庄风所处位置是谓少主,他也不需要有什么话语,其生活自有人打理;或许吧,那时的庄风对所谓生活的要求极为简单,不让自己饿着,不让自己冻着,那就万事大吉;

在知道傻子名作秦圣之后,庄风只叫他秦圣;而秦圣,从庄风第一次见着他就叫他哥哥,之后一直都这样称呼;

经过一整个冬季的养息之后,庄风的身子也见好,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可以下地四处走动,不再有人跟边上唠叨着让他注意身体,鬼扯淡扯一样的念经;

新年开春之后,庄风的伤也似乎已痊愈;然后庄风就开始与着其他是谓同辈兄弟姐妹们开始习文练武;

在这个时候,庄风发现秦圣居然也需要与他们一起习文练武;庄风有些不太能理解,傻子为什么也需要习文练武?

不过也正是因为秦圣需要与他们一起习文练武,也让庄风明白了为什么大院里的人都叫秦圣作傻子;

启蒙识字时,秦圣是最慢的那个;如果仅此也就罢了,慢些也没有什么,总能学会不是;

而秦圣则不仅是慢,一整天下来,倒也能学会那么一两个字;然而,第二天就忘了;以为第三天会好些,总会记得前一天的字样,结果还是不记得;

一年的时间下来,庄风勉勉强强完成了启蒙识字;秦圣呢,其实也不错,至少学会了自己的名字怎么写,虽然写出来的字庄风也认不出来那写的是秦圣两个字;

至于数数,秦圣更慢,似乎超过两位数之后,就完全乱了套;

其实念书学数数乱了套,那也不要紧,要紧的是只要能认识钱钱,知道钱钱数字就成;

秦圣却连钱钱的认识都没有,自然也算不清楚钱钱的数字;

庄风一直都不愿意承认秦圣是个傻子,相信随着年龄的增长,秦圣会识字数数的;

五年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秦圣还处于启蒙阶段,学识字数数,却还是写不完全自己的名字,数数超过两位数,依然是乱了套;

好吧,尽管庄风一直不愿意承认秦圣是个傻子,但却也不得不与其他人一样,承认秦圣是个傻子;

当然,那是后来的事;

当学启蒙时,庄风还有一件事无法理解,那就是为什么秦圣的祖父在他们庄氏家族身处于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偏却是典文学堂里的教师们却并不照顾秦圣,不仅是不偏爱照顾,甚至还故意刁难作弄;

庄风的疑惑很快得到了解答,或许是因为他庄风是所谓的少主,总会得到更多的依从;

被庄氏老爷子让庄风称之为七哥的人告诉庄风,秦圣虽然是秦爷唯一的孙子,而秦爷在他们庄氏家族又是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但是秦圣却是个傻子,而且还没有父母叔伯照料;

那么当秦爷故去之后,秦圣这么个傻子,在他们庄氏家族里,无依无靠,自身又是傻的,那自然而然就属可有可无,属任人打杀的存在;

所以呢,也就别指望家族里的其他人会像秦爷那样照顾秦圣,或者是能像现在这样,只是当做捉弄傻子,没有背着秦爷的面跟那儿打骂虐待傻子,就已经算是不错的了的;

当庄风听过之后,庄风就闹出了他那嚣张跋扈,却又狗屎做鞭,文不能文武不能武的废物少主的第一步;

庄氏大院里的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只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忽略掉一个问题;

就是当庄风跟典文学堂里当众骂那教师,不过是他们家的狗,跟那儿装人样的这句话出口之前,那教师是怎么捉弄傻子的;

所有人只看到庄风这位少主的跋扈,不懂得什么是尊师重道,跟学堂里当众骂教师是他们家养的狗;

为此,庄风第一次被庄氏老爷子吊在房梁上用拇指粗的斑竹鞭抽,直到将斑竹抽成蔑条;

后来庄风才知道,他们家所谓家法,就是犯了错吊房梁上用斑竹鞭抽打,直到将斑竹抽成蔑条就算结束;而那根斑竹鞭的粗细其实并不由老爷子决定,而是那个需要行家法时,负责所谓刑具的那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厮;

千万不要得罪小人,就算你再怎么了不起,世事难料,保不齐你也终究会有落到他手上的一天;如果无可避免的会得罪小人,那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弄死;

这是庄风在家族里学会的第二件事;

庄风在家族里学会的第一件事是,事实怎么样与公然说出口的区别,还是有区别的;

就算是养条狗,你也不能直接叫它土狗,得给它起个名字;就算是想不出什么好的名字,好歹也得叫个田园犬不是;让它以为它不是狗,而是你的伙伴,那么他才会忠诚于你;

后来庄风见着别人养狗,都跟那儿有名字,也就不稀奇了;只不过当庄风听到某些女人叫她们的狗为老公的时候,还是让庄风一阵恶寒;直到某次在医院见过女人和狗缠一块分不开了之后,庄风也就再不以为奇;

庄风第一次被吊房梁上抽打之后,跟床上躺了一个月;在庄风伤好之后,就再没有上过学堂,而学堂的教师们也不敢跟庄氏老爷子面前打小报告;

庄风的话太难听,教师们不想自找屈辱;或是,谁让庄风是他们的少主呢;亦或是,管求庄风怎么样,废掉更好,跟着这么个主子,唉,算求了;反正庄风还有三个哥哥呢,任谁做家主也比庄风来得强;

自那之后,庄风不需要再去学堂,顺带着连秦圣也不需要再去,或是去不去学堂,那得随庄风心情而定,而学堂的教师们也不敢,或是也不想去老爷子面前打小报告;

庄风的身份摆在那儿,话难听却也只能听着;然而,世家之争又从来残酷;

学堂里的教师们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呢既不敢打小报告,也不想去打小报告;

如果庄风就此废掉,在那世家内争的血腥中被宰了吃肉,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也就应了话,谁让庄风说话难听呢?

那么所谓忠诚呢?难道没有听过那什么,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群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之类的古训吗?

在所谓君权至尊无上的时代里就已如此,更何况时代变迁到已没有人身意义上的君臣主仆之分的今日呢?

忠诚是骗傻子的,要不怎么对那类是谓绝对且无条件的忠诚的人称之为愚忠呢?

忠诚原来就是愚蠢;偏却是古往今来又极为推崇所谓忠诚之士;特别是到现在而今眼目之下的时候,明明已没有了所谓君臣主仆,偏却更看重忠诚;

所谓能力是其次,只要忠诚就行;偏却是在用人时,又更喜欢聪明人,或是所谓工作能力强的人,不需要愚蠢的人;于是乎,在人力资源这行里就出现了一个极难解决的问题,也导致每天都在招人,每天都在让人滚蛋;

一边要忠诚,一边又要能力强悍;而两者往往很难合一;或者说两者都具备的人,往往又不会愿意屈居人下;至少不会愿意屈居于庸人之下;

没有绝对无条件的忠诚,只有利益相关联的忠诚,这是庄风在家族里学会的第三件事;

庄风随心情而决定是否去学堂时,却每天去校武场习武;

为什么还需要习武呢?因为庄风发现秦圣虽然是个傻子,但对于习武却极有天份,至少比他庄风要来得更有天份;而且武师也不捉弄傻子,反而还颇为喜欢;

也是从那之后,庄风所谓的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到来;

不需要再去理会那繁重的课业,只需要做自己喜欢的事;

秦圣除了有习武的天份之外,但毕竟是个傻子;有习武的天分,却并不勤奋,除了规定的课业之外,不会自己找罪受;

于是乎,秦圣就干些他喜欢的事;

秦圣最喜欢的事是什么?

捉泥鳅土黄鳝;

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当秦圣跟外面玩时,或是有事没事就跟农田边上像个傻子似的漫无目的的晃悠,然后当见着农田里有那么一个小指头大小的泥洞时,进而判断出这是一个泥鳅洞,然后就徒手的开始挖;

秦圣可以用一整天的时间,中间不进食,渴了就是水田里的水喝上几口,无谓风霜刀雪,徒手的将一块四亩大的水四给翻过来,就像是耕田犁过一样;

那份傻劲儿,让庄风感到汗颜;

是的,秦圣只为那么一个小指头大小的所谓泥鳅洞,就可以用一整天的时间将四亩大的水田给徒手翻一遍,且无论季节如何,看上去很傻,是个彻底的傻子;

但是,庄风却看到得更多;

毅力,耐心,执着,武力;

正常人,或者是聪明人,庄风见过很多很多,却极少见到有那般执着于某件事,而全身心的投入的;

庄风看着秦圣的傻劲,那是真心汗颜啊;

一块四亩大的水田,徒手的犁一遍,一整天的时间花费,其实算是短的,这也是为什么庄风察觉到秦圣的武力是何等的强悍;

庄风的汗颜,也让庄风加入了秦圣的行为当中;于是乎,在那个时候的庄氏家族里,就有了两个傻子;

庄风,秦圣;

或许吧,庄风的废物名声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堂堂庄氏少主,整天不念书,就算是习武,那还属极没有天份的那类人,连个傻子都不如,所谓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算到了较武场,更多的时候都跟边上做口水师傅,还不如秦圣那个傻子来得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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