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李白第二招(1/2)
微风不燥,徐徐吹来的山风灌在孟于轩的脸上,坚毅的脸上也多出了几分沧桑,身上衣衫在风中凌乱的跳动,发出声声响声。
孟于轩双目紧闭,青莲九踏自己已经修习了很长时间了,一直都还在门槛之上停留,现在既然已经到了结丹之境界,也应该把功法修炼上去了。
青莲九踏第二式,神来之笔,以自身为中心,用剑环绕,能够带来减速以及持续伤害,只要撘配第一式,将会多么强?孟于轩不禁都热血沸腾了。
“饮血,伴我时间最长,今日,你就成为我的本命法宝吧!伴我一路高歌!”孟于轩握着饮血的剑柄,顿时,一股热浪涌出,融合在孟于轩手中,那恐怖的高温顿时就这山颠的植物化作虚无,丝丝能量精华不断涌入饮血之内,还好孟于轩之前就有准备,在这里利用了几块巨石,布置了一个小型阵法,加速灵气的吸收。
“双石灵的秘密,总有一天,我会知道的。”孟于轩右手紧紧握着饮血,感受熟悉的能量,心里热血澎湃。
神来之笔的修炼最低要求就是结丹之境界,还要融合本命剑,才能使用出神来之笔,剑舞一处,谁与争锋?
不断有剑芒从孟于轩体表溢出,居然又被饮血吸收,在由饮血输送给孟于轩,周而复始,居然形成了一个小循环。
“加速。”孟于轩牙关一咬,再度加速了仙灵之气的流淌,那种筋脉炸裂的感觉,顿时让他想要崩溃,他和别人不一样,他是仙界至尊,别人无法承受,他可以!因为,他有一颗强者的心。
狭路相逢勇者胜!正所谓,通生死关,铸强者心,孟于轩何尝不是呢?自己会死,他也知道,但是,他坦然面对了,完全没有在意别人的看法,唯一觉得可惜的是,不知道君如玉心里到底怎么想的。若是再来一次,他依旧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轮回,仙界太乱了,应该洗牌了。
“将进酒和神来之笔,二法融合,应该会强大到爆炸吧。”孟于轩缓缓睁开了眼,看了看依旧弥漫着剑气的指尖,对着地面轻轻点了一下顿时一个手指头大小的窟窿出现,这天然的泥土,根本无法孟于轩残余剑气的轻轻一碰。
踏着大步,孟于轩极速的御剑飞行,转眼间就进入九宫皇朝侧面的海域,这里通海,是整个苍黄洲的重地,渔业发达,此地的修士、凡人更加多,甚至超越了皇城之内的人口,在这里,人们可以尽情享受捕鱼的快感,还可以和众勇士出海,和海中之怪搏斗。
“大团佣兵团,团长乃是筑基的仙师,招收十名成员,即刻下海,凡是参与者,将会获得五千两纹银!”
“猴子佣兵团,共有三名盘旋仙师,本次下海将会去一座海岛寻宝,获得宝贝将是自己的,有意者速速报名。”
“天梭旅团,准备下海,去暗天皇朝,有没有需要载船的,只需要一千两纹银!”
数不清的广告在这码头,络绎不绝,人山人海,孟于轩背负着饮血,由于怕引人瞩目,孟于轩特意用布袋将饮血包了起来,这样就好多了,不过,孟于轩现在才知道,是自己错了……
码头上的人几乎都是把武器携带着,背负,肩跨,等等……而孟于轩现在裹起来反而显得很突兀了。
“道友,请问你要加入佣兵团吗?”就在孟于轩观望之时,一名体质孱弱的青年走到了孟于轩眼前,对着孟于轩鞠了一恭才说到,孟于轩一看这年轻人就知道,他肯定已经很久没有吃饭了,否则怎么会如此消瘦?脸上也黯淡无光,那头发已经乱到连光都照不亮的地步了……
“哼!玄奇,你又到我的地盘来拉人!真是好大的狗胆啊!”就在这时,一名提着大刀的壮汉居然直接过来,二话不说,直接朝着孟于轩眼前那孱弱的青年砍去,孟于轩眉头一皱,直接伸手挡住了那重达几十斤的大刀。
“道友,请问这码头是你家开的?”孟于轩淡淡问道,他最痛恨的就是这种仗着自己强大,欺负弱者之辈。
“哼!在这里!我大团佣兵团就是王,谁敢不服!”他说的的确不错,大团佣兵团拥有一名筑基初期的修士,也让整个大团佣兵团的地位一跃而起,稳居第一宝座,无人能够超越。
“大团?很厉害?”孟于轩不屑道,再度出手,双指直接在刀身一夹,那重达几十斤的大刀顿时化作几截!
静!绝对的静!
看热闹的人不怕事大,这体型威猛的男子代表的正是大团佣兵团,而大团佣兵团可是这一带的至强势力!那可不是说着玩的,现在居然有人公然挑衅大团佣兵团,不知道大团佣兵团会不会让这个码头再一次血流成河呢?
“小子,你找死!”大汉顿时火了,直接一个重拳而出,孟于轩对此完全不放在眼里,淡淡道“太慢了。”
身子一闪,孟于轩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将进酒和神来之笔,要不要在他身上试一试水?心动不如行动,孟于轩直接施展将进酒,顿时,那大汉竖在原地,根本无法动弹
“你!你使用了什么妖法!”大汉惊惧道。
“杀狗的妖法”孟于轩一巴掌拍在他的头上,剑舞顿时开始,这是施展神来之笔的必要条件,以自身为中心,环绕其剑,起舞生风,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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