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会展(1/2)
( ) 终于到了公开拍卖会的日子。
这一天早上,许尽欢穿上早已经准备好的礼服和高跟鞋,化了淡淡的妆,将头发高高束起来,带了几件简单却大方的首饰。
原本,许尽欢不喜欢么隆重的,但是前世的时候她经常出入这种场合,早就知道这里面的规矩,说是拍卖会,其实就是富人们之间一种聚会,虽然只要有请柬就能进去,但若是众人都穿着正式的礼服,唯独你穿着休闲的衣服,在那里面相当扎眼。
许尽欢不想引人注目,也不想成为众人的焦点,她的目的很单纯,只想在拍卖会上捡捡漏,赚赚钱,和母亲一起努力生活,然后安安稳稳地上大学。
林叔开车过来的时候,看到门口的许尽欢眼睛一亮。
今天的许尽欢不同于往日的休闲装束,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她身上那晚礼服很高档,衬着高挑瘦削的身子,白色的晚礼服配合着白色高跟鞋,头发高高挽起,白皙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着透明,远看去,就像是一朵纯洁无暇的云彩,整个人的气质高贵而飘逸。
她的身上散发着一种令人忍不住想要亲近的,那种接近大自然的气息。
看着亭亭玉立的许尽欢,林叔有一瞬间的走神,就在刚刚,在接近许尽欢的那一瞬间,那种久违的,十年前熟悉无比的气息,又重新出现。
记忆中的那人,也是这样的自然清新,像天边的云彩,轻柔温暖,让人可望而不可即。
只不过,许尽欢更多的是飘逸,而记忆中的那个人更多的是高贵。
“阿欢。”林叔将玻璃摇下来,“你今天真漂亮。”他笑着说道。
“谢林叔夸奖。”许尽欢微微一笑,打开车门,看到一身白色西装的宋瓷正坐在后座上。
“姐,你真好看。”宋瓷说这句话的时候,白皙好看的脸颊上泛起点点红晕,“这身白色的礼服,很适合你。”
“是么?”许尽欢从后视镜里看了看,现在的她皮肤白皙,可能是因为喝灵泉水的缘故,白皙里总带着一丝透明,仿佛云彩一般的质感。原本那天然的高原红也不见了,脸上像是刚刚剥掉壳子的鸡蛋一般光滑细嫩。
这段日子,她好像又长高了一些。记得前世的时候,她自始至终身高都是一米六,为了显得高挑,她经常穿着十厘米以上的高跟鞋。
这段日子,经过灵泉水的改造,她的身高似乎已经到了一米六五。
一米六五,这种身高在北方不算高,但也不算矮了,她穿上高跟鞋,也能显得身量高挑,和前世简直判若两人。
佛家说,相由心生,命由己造。人的相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心。也可能是她这一世的心态好了,整个人的气质也发生了变化。
“看来那次火灾并没有给你留下什么遗憾。”林叔一边开车一边笑着说道。
“是啊,还因祸得福了呢。”
许尽欢说着,想起空间里疯长的天灵草,还有打起精神讨沫沫欢喜的茅茅,有种幸福的感觉。
上次的火灾,她因祸得福,刺激了火属性的火灵石,那个她花了八千块买下来的石头,是火属性的灵石。
灵石分为五种,分别为火灵石,水灵石,土灵石,木灵石,金灵石。这五种灵石里面都有丰富的灵气,每当遇见与自己属性相同的元素,可以吸收里面的灵气。虽然这里的灵气含量很低,但那场大火中蕴含的灵气足以刺激火灵石了。
这也是茅茅迟迟不肯将许尽欢从大火中拉入空间的原因之一。
若是将许尽欢拉入空间中,空间会自动封闭,外面的火灵气无法吸收进来,空间里的火灵石也无法被激活。
等吸收够了火灵气,茅茅带着伤痕累累的许尽欢和秦梓远进了空间里面,在火灵石的刺激下,天灵草开始疯狂增长,原本支离破碎的空间正在慢慢修复,而她的身体也在机缘巧合之下恢复健康。
这些都是茅茅在她身体恢复健康的时候告诉她的,虽然有些惊险,所幸,她运气并不错。
“这次去拍卖会的,大都是珠宝行业的。只有极少数的赌石和古董。你也知道,这次拍卖会是某个富豪主办的,就是冲着翡翠钻石之类的贵重珠宝去的。那个会展中心里面,虽然有不少古董,但能不能淘到好东西,还是看运气。”林叔一边开车一边打量着许尽欢的神色。
“丫头,要是你钱不够,我可以……”
“林叔,我可以的。”许尽欢紧紧地攥着手里的银行卡,“我一定可以的。这次的会展,我一定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
看到许尽欢坚定的神色,林叔满意地点点头。
虽然不知道许尽欢那一身本领是怎么来的,但是她小小年纪能有这样的魄力,也算是年轻一辈中的翘楚。
他见过的这些人里,除了秦家那小子和宋瓷之外,怕是没人能超过许尽欢这个丫头了。
想到秦家,林跃之的脸色微微一变,作为主办方之一的秦家,秦老爷子必定会出席的,到时候见了面,他们之间还会像以前那样吗?
十年了。恩恩怨怨,十年过去了,是恨是怨,也该有个结束了吧。
车子在大路上行驶了接近一个小时,终于到了此次的目的地,本市最高档的会展中心。
说是会展中心,倒不如说是七星级酒店。
这栋大楼高二十八层,其中最上面的八层是会展中心,并且越往上价格越高。最顶层全部是拍卖品,价格动辄千万,是绝对有钱人才敢进的地方。
而下面的二十层中,有宾馆,食府,有ktv,有温泉,有高尔夫球场,有茶厅,有西餐厅,有美容院,甚至还有酒吧。
刚刚下车,便有一个穿着西装的帅哥走过来,看到林叔三人的请柬之后,恭敬地将他们三人请到电梯里面。
林叔按了二十层,电梯开了之后,两个身量高挑的迎宾小姐笑脸相迎。
“欢迎贵人。”她们两个笑着鞠躬,“请三位将请柬拿到那边去登记一下,请跟我来。”
登记完了之后,两位迎宾小姐带着他们走进长长的走廊,那走廊两旁挂满了奇奇怪怪的画,那些画光怪陆离的,或者妖魔,或者神仙,或者佛陀。乱糟糟的,并没有章法。
那长长的走廊大约有四百米的距离,四百米的墙壁两边都画着这样的画,许尽欢从头到尾仔细看着,赫然发现那画是连在一起的,似乎是在讲述一个故事。
一个凡人得到了一个宝葫芦,那宝葫芦隐藏着一个完全不同于现在这个空间的空间,类似她现在的随身空间。凡人带着宝葫芦发家致富,并称得到了圣水能治百病。这时候,皇后病重,皇帝便派人将他召唤到宫中,他果然用圣水治好了皇后的病,想要离开的时候,皇帝起了贪念,但畏惧他身上所谓的法力和神仙,便想了一个毒计。那就是将凡人留在宫中,每夜送一个美貌年轻的女子过去。那凡人终究是凡人,习惯了夜夜笙歌的生活,并被酒色所迷,终于在一次醉酒之后将自身的秘密托盘而出。
皇帝知道了他的秘密之后心动不已,便使了个阴谋将他身上的宝葫芦偷走,宝葫芦被偷走,凡人没有了利用价值,皇帝便以秽乱后宫之名被斩了。凡人死了之后,皇帝却打不开那空间,甚至连葫芦里一直流的圣水也不消失不见了。皇帝后悔将那凡人杀死,又恨那葫芦没反应,便将它扔到了大火之中,大火燃烧了三天三夜,那宝葫芦也纹丝不动。
此后没多久,敌国突然大举进攻,皇帝猝不及防被生擒,整个国家被攻陷之后,那个宝葫芦也失踪了。
有人说,那宝葫芦根本不是什么宝物,而是那凡人有法力,皇帝杀了凡人之后惹怒了上天才导致国灭。也有人说,那宝葫芦飞到了凡人的坟墓下长成了一棵树。还有人说,那宝葫芦原本是个重感情之物,为主人报仇之后便随着主人去了。
众说纷纭,但关于那宝葫芦的秘密却没人知道。
沿着那四百米的走廊看完了整个故事,许尽欢整个人像是穿越了一般,似乎置身其中,亲眼看到事情的经过。
那宝葫芦虽然只是画上的东西,但奇怪的是,里面那浑厚的灵气她能感受到。更加奇怪的是,她能明显地感受到那凡人的不甘与悔恨,甚至,还能感受到宝葫芦的叹息和呼唤。
“喂,阿欢,你在想什么?”林叔见许尽欢神游太虚的模样,有些无奈地笑了笑,拍拍她的肩膀,“已经到了,你带着宋瓷到处逛逛,我去二十八楼参加拍卖会。”
林叔说到这里,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据说今天会有一个玉葫芦拍卖,那玉葫芦是以帝王绿打造的,价值千万。”
“玉葫芦?”许尽欢挑了挑眉毛,下意识想到了那宝葫芦。
“阿欢也感兴趣?”
“没,没。”许尽欢讪笑了一声,开玩笑,二十八楼的拍卖价格,少则百万,多则上亿,动辄就是千万。以她那点钱,连个最便宜的都买不到。
“那你带着宋瓷到处逛逛,我去去就来。”林叔说完,拍了拍宋瓷的肩膀,宋瓷点点头,眼睛看着四周,满眼的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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