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童养媳(2/2)
“前租客——也就是那个女尸的丈夫,杀死的。”
“怎么可能,他怎么会杀死自己的妻子。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做这种事情。”父亲惊呼道。母亲捂着嘴巴,一脸震惊。我一脸震惊的,本来在红衣男孩的记忆里就知道了这事情。我看看姜师傅一脸平淡的坐在沙发上喝茶,暗暗道:姜还是老的辣。人老了经历多了,什么事情都变得平常了。
“不信,你自己看资料。”
父亲拿起沙发上的资料,我和母亲把头凑上去看,便看见一个男人的照片出现在上面,这是那个死掉的男主人。一目十行之后,我才知道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才真正知道什么叫家门不幸。
我看了看男主人的名字,叫做林耀宗,撇撇嘴,心想真是人如其名,林耀宗,耀宗,光宗耀祖,当然这是贬义的意思。我继续往下看去,下面是林耀宗从出生到现在的经历,就连他的妻子和孩子也写在里面。
1969年,4月苏联军队多次侵入我国黑龙江境内珍宝岛区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也在这一年的五月,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在首都北京举办。这一年也正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国各地都在火热地进行批斗,批斗知识分子,批斗之前的地主阶级。
正当文化大革命处于热潮的时候,位于中国地域最下方的三门县清河镇却安安稳稳,平平淡淡的过着日子,任何事情一到了这里都消失地无影无踪。远在苏联多次侵入的黑龙江也好,近在全国各地的文化大革命也罢,都无法影响到当时的清河镇。
也就是这一年,清河镇鳌头村的林地主家老来得子,生下一男娃儿,叫做林耀宗。毕竟是老来得子,林地主大摆宴席,请来全村人来道贺。林地主在宴席上捧着自己还在襁褓中的儿子,手拉一个穿着朴素的小女孩对全村人宣称,这个女孩就是自己儿子未来的媳妇,也就是童养媳。
那时候童养媳五岁,名叫林岚。
全村人笑而不语,对此不做评价。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旧制度,坏习俗都被推倒。如果是在别的地方,林地主早就别人拉去批斗,也不可能买来孤儿当童养媳。可是这是在清河镇,地主依旧是地主,有钱人家家里依旧有童养媳。
什么都没有改变,一如往常。
1979年,历经十年,文化大革命早就过去几年。林地主家的儿子林耀宗依旧是十岁孩童,含着金汤匙出生,老来得子的林地主夫妇对他宠爱有加,甚至可以到了含在嘴里怕融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这也导致林耀宗生性懒惰,凶狠毒辣,在学校里是领头做坏事的头头,调戏同班女生,欺负胆小怕事的男同学。
对此,老师心有不满,却不敢对林耀宗说什么话,做什么惩罚。那些被欺负的同学的父母也不敢有什么动作。毕竟别人家还是地主,有钱有权,动动手指头就能弄死你。
之前就有个借鉴了,林耀宗某天带着自己的小弟把跟自己对着干的同桌衣服裤子全部扒光,并且将赤身**的同桌扔到操场,让全校的人都乐呵呵笑了一场。之后,全校的人回家都和父母去说了这个笑料。父母又和自己的朋友讲。
十传百,百传千。
这件事情被同桌的父亲听到,性格耿直冲动的父亲带着自己的儿子来到林地主家讨个说法。林地主和林耀宗站在门前和同桌及其父亲交谈,全村人都围观过来。所有人听了同桌父亲的话之后,眼色一变,背地里对着林耀宗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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