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心意(2/2)
“这孩子命苦,刚刚买过来时,脸上、手脚胳膊,到处都是冻伤,别提多可怜了,让人实实不忍心。”
“后娘跟前的?”
“娘倒是亲的,就是爹不亲。”
“黑了心了,还有这样的娘。”汪陈氏很是感慨,自此对石榴也非常好,小姑娘这才觉得人间还是好人多,心境渐渐开朗起来。
文翰腊月二十八回到家里,文瑾往他身后望了望,还好,尾巴沈隽没跟着。
也是,过年呢,讲究一个合家团圆,他也不可能跑到别人家里去。
大概因为钱先诚态度比较僵硬,今年过年,钱家大房没出什么幺蛾子,文瑾他们行礼之后,便离开了,事情还算顺利。
令人意外的,就是正月初六的下午,沈隽忽然来拜年,他还带了沈家一个下人,一本正经挑了一担礼物,竟然是一些乡下人少见的尺头布料、海味干货。韦氏虽然没见过多好的东西,但依然能从布料的颜色和精致程度,看出这些都不是凡品。
更别说是海货了,梁中省远离海岸,这些东西连听都没听过,更别说见过、吃过。
韦氏捡了一篮子咸鸭蛋、一篮子松花蛋,外加文瑾定做的蛇皮腰带、石榴织的毛围脖、毛袜子做了回礼。
沈隽让那家人挑着一担鸭蛋回去,他把腰带和围巾袜子留了下来,晚上,把袜子套到脚上:“这是怎么弄出来的呀,松松软软的,穿着很舒服。”
“不知道,文瑾让那丫头弄出来的,她也不知怎么想的,总能弄出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文翰对蛇皮腰带特别满意,二指宽的细条,中间一指宽是蛇皮,两侧用青缎子包边,既华丽,又不失大气。
沈隽手里的腰带,却是中间是青色羊皮,打磨抛光,铮明瓦亮,两边用蛇皮包边,华丽又大气,不亚于文翰的那一条。
皮带扣是银质的,文瑾用了后世皮带扣的结构,一拉就会锁住,用起来特别方便,沈隽十分新奇,拿着反复研究了好一会儿:“这个皮带真好。”
“呵呵,你喜欢就行,也算文瑾的一点心意。”文翰本是无心之说,却若一记重锤,敲在沈隽的心上,他以为这是一句双关语,是文瑾通过文翰,向他表达什么呢。
晚上,文翰困极,沈隽却在身边翻来覆去,他被折腾地难以忍受,侧身用手撑着头,看着好友:“你怎么了?今天的炕烧得刚刚好,并不烫的啊。”
“是,是不烫!”
“那还不快睡?”说完翻过身,却被沈隽强行拉住了。
“文翰,你有没想过,将来找个什么样的女子为妻?”
“怎了?你看上谁了?”文翰忽然睡意全消,在学院里,那些同窗经常讨论这个问题,有个三十多岁的举子王选杰,妻子彪悍异常,而他家贫困,全靠妻子的嫁妆维持,又没法休妻,有回喝大了,向学弟哭着倾诉了一番,完了,还语重心长地总结道:“庄稼歉收,耽误的是一年的生计,下一年说不定就好了,伙计懒惰,也就是一阵子的事情,重新换一个说不定就好了,可这没娶到好老婆,可就是一辈子的事儿,诸位可别学我啊,攀什么高门富户,害的老娘在家,跟个奴仆一般。唉,低头娶妻,抬头嫁女,圣人之言诚不我欺。”
另一个举人张浩然背后撇嘴:“吃着人家,还嫌弃人家,真是没良心,他哪有我苦,家里随时会断顿。贤妻再好,不抵吃不抵穿的,还成天让人担忧的要死,你们别听选杰的话,他那都是矫情。”
文翰再书呆子,现在也到了该娶亲的年龄,心里不可能没有想头,就是没人可以诉说和讨论,现在听到沈隽开了头,八卦的心情大涨,忍不住问道。
“只是这么说一说,我哪有机会,认识好女孩?”
文翰泄气地躺好:“那就睡吧。”
“别呀,咱俩聊一聊,你有没想过,找个什么样的媳妇?”
“想有用吗?遇到什么就是什么吧。”
“以文翰兄这家事、长相,提亲的肯定不少吧?”在学院,他们不论年纪大小,互相称兄,其实沈隽和文翰同岁。
“唉,不瞒沈隽兄,是不少,可一个个大字不识的,我实在不中意。”
“嘻嘻,看来,文翰兄是想找个才女了?”
“才女倒不至于,女子读书也没什么大用,除了世家,哪有读很多书的?我只求不要目不识丁、愚钝不堪就行。”
“这样啊。”沈隽恍然,然后追问,“你要读书科举,结婚晚点也在情理中,文瑾呢?她希望找个什么样的媳妇?不会就是这个小丫鬟吧?”
文翰也吓了一跳,一只手撑着炕,半坐起来:“不会吧?你听她这么说的?”
沈隽见文翰竟然真的不知道文瑾是女子,满腔的热情顿时凉个透,意兴阑珊地裹紧被子:“睡吧,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他翻过身,很快就入了梦乡,却换文翰替文瑾惋惜不已,他一直觉得自己这位弟弟聪明过人,可眼下,现实却是,弟弟没读多少书,他家也没有多少钱,更没有一点的势,文瑾凭什么能找个好媳妇呢?
惋惜难过了半天,文翰才沉沉入睡,第二天,明显得有些萎靡,让韦氏十分心疼:“文翰,晚上读书切不可太晚,读书要紧,身子更是要紧。”
文翰大惭,连连点头,吃了早饭,小小补眠,然后就埋头读书,沈隽心里有事,实在没法安心,便找借口说他头疼,要出去走走。
“我陪你一起吧。”
“不用了。”沈隽伸手拦了一把,隔着窗户,看到文瑾往院子外面走,趁机道,“哟,文瑾出去呢,让她带我在山前转转吧,我还没好好领略咱这里的冬季景色呢。”不等文翰说话,他就抓起外衣,急急出去了。
文翰犹豫了一下,觉得弟弟陪朋友玩,也是一样的,便又坐下念书去了。
文瑾是去采冬笋,这个时代没有塑料大棚,除了干菜、腌菜,就是白菜萝卜这些冬储菜,一点新鲜蔬菜也没有,今天还是汪陈氏告诉她,可以在山前那片竹林里挖冬笋。
刚走到大门口,就听到背后脚步声。
“你这是做什么去呀?”
文瑾扭头对沈隽笑了一下:“去挖点竹笋,天天白菜萝卜的,你觉不觉得腻味呀?”
“你做什么都好吃,我怎么吃什么都不腻味。”
文瑾被夸地红了脸,却不好意思说什么,她还没和沈隽单独在一起过,多少有些尬尴,还有些羞涩,在这个时代久了,前世的记忆已经十分淡漠,她长期把自己定位于十来岁的少女身份,自然有了这种少女心态。
沈隽看到文瑾脸上淡淡的酡红,心里却是欣喜不已,只是脸上不动声色:“虽然过了年,这还是冬天的,你也不怕有狼?敢这么独自出去?”
“我这才出门找伴儿。”文瑾解释。
“我陪你去。”
文瑾犹豫,“这怎么好?会耽误了沈大哥读书的。”
虽然知道沈隽在学院并不用功,但他的学识和能力,还是要比文翰好,这说明什么?文瑾认为,沈隽的放浪形骸,只是表面现象,他背着人,肯定学得很努力。就算他是天才,过目不忘,也得过一遍才是,也得好好思索,才能深刻领会书里的意思。“我读了一早上了,很累。”沈隽微微皱眉,敲了敲头,“这里跟塞满了一般,得活动活动让它化了。”“哦!那走吧。”文瑾转身往外走,沈隽在后面跟着,出村往西,到了史家的豆腐坊门口,这段路村民扫过雪,有二尺宽的小道,走起来很容易,再往前,可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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