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我投降了!(2/2)
沒想到,这把枪真的起到了防身作用,爆掉了谢鑫的那话儿,算是立了大功也闯了大祸了,不过,火舞不在乎,谁让他对自己有不轨想法呢。
“风哥,你在哪呢,我和火舞被人追杀……啊~”林琳对着手机喊道,却因为火舞猛地一打方向盘,脑袋撞在了玻璃上,出了痛呼。
“追杀,说明白点。”可想而知,萧风现在的心情一定是非常抓狂的,今晚是多事之夜么,先是许诺被王峰抓,现在林琳和舞儿又被人追杀,。
“林琳,开免提。”火舞狠踩着油门,车终于达到了2oo迈。
“好。”林琳点头,打开了免提功能。
“风哥,废话少说,你现在在哪,医院,好,你在那等我,我马上过去,你别过來了,我过去。”火舞喊完了,就不再说话,专心的开着车。
一红一黑两辆车,呼啸在九泉的街头,目标正是凤凰苑附近的医院,火红sè的宝马小跑,此时就犹如一朵黑夜中的焰火,燃烧着,疾驰着……
时不时响起的枪声,惊得街边的流浪狗流浪猫,都出怪叫,夹着尾巴钻到了垃圾桶里~至于街边居民楼里的灯光,打开立刻就关上,一双双眼睛隐藏在窗帘红,紧张的向外张望着。
宝马小跑距离医院越來越近,后面的轿车却沒有停下的势头,反而追得很猛,开车的黑人保镖,有个很有内涵的名字,叫做‘猎手’,无论是在非洲战场还是中国都市,被他盯上的猎物,向來都是跑不掉的。
猎手很恼火,因为火舞的行为狠狠抽了他的耳光,要知道,自从两年前他和同伴离开非洲战场后,先后给五六个人担任过保镖,从未有过出现意外的状况,而在今晚,在他面前,他要保护的老板,竟然被一个弱不经风的女孩,一枪爆掉了老二。
相比较而言,猎手更喜欢杀人,而不是给人做保镖,现在,他就要杀人,杀掉前面车上的两个女孩,割掉她们的脑袋,回去给大老板一个交代。
忽然,胡思乱想的猎手现,前面的宝马跑车缓缓停了下來,就那么停在路zhong yang,很安静,如一团静静燃烧的火焰。
难道,是汽车沒油了吗。
职业的敏感,告诉猎手,一切都不会是那么简单,他同样放缓度,jǐng惕的目光看向四周,抓着方向盘的手松开,拿起副驾驶座上的手枪。
猎手喜欢中国的繁华,喜欢中国的女人,喜欢中国的一切,但唯独不喜欢中国的禁枪令,在非洲,他最喜欢用的是火箭筒,那种单兵火箭筒,扛着那个大家伙纵横在雨林里,那才是男人做的事情,在中国,大部分都是手枪,找把大杀伤力的火器,比找处女都难。
就在猎手对手里的火器颇有抱怨的时候,一个扛着‘摄像机’的男人,出现在宝马跑车的旁边,在与里面的两个女孩说着什么。
“Fuck。”猎手盯着男人肩膀上的东西,瞪圆了眼睛,狠狠骂了一句,男人肩膀上的,哪里是摄像机,明明是他的最爱,单兵火箭筒,,。
猎手低头看了看手里的枪,再抬头看看男人的火箭筒,很明显不是一个等级上的啊,他很聪明的从窗户上扔出了手枪,用蹩脚的中文喊道:“我,,投降,,了。”
下一秒,猎手就在庆幸自己的决定是无比正确的了,因为四周一片汽车轰鸣声响起,十几辆车呼啸着,形成了一个大包围圈,把他包围在了其中,车窗上,探出的都是枪口,凭着专业知识,他能从枪口上辨认出來,最次得都比他的枪威力大~
“呆在车上,别下來。”扛着火箭筒的萧风,对着林琳和火舞交代一句,转身向着黑sè轿车走去,尼玛的,敢追我老婆和我妹儿,老子一颗火箭弹送你回老家得了。
这个大家伙,是从冯龙的后备箱里拿出來的~这小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刚才來到了医院,一听林琳和火舞被追杀,立刻很大方的贡献出了这个大家伙。
“下车。”萧风站在黑轿车的十米处,冷冰冰的喊道。
“我,我下车。”猎手彻底萎了,就算是奥特曼,也挡不住火箭筒的攻击吧~在火箭筒下装硬汉的,不是一般傻逼能赶出來的事儿。
当猎手从车上下來时,倒是让萧风一愣,怎么是个黑鬼,嗯,萧风沒有丝毫种族歧视的意思,因为他一般都是称呼黑人为黑鬼的,即使是poker里的几个老k老Q,都被他一口一个黑鬼叫着。
让萧风惊讶的是,除了是个黑人外,还有猎手身上弥漫的气势,这是一种真正在战场上打过滚,杀过人,染过血的人才能拥有的,非洲那个地方不平稳,经常会燃起战火,看來,这个黑人是个战场保镖了。
“喂,黑鬼,说,你追我老婆干嘛。”萧风手指扣在火箭筒shè器上,瞄准了猎手的脑袋。
“我……”猎手额头冒出冷汗,沒必要这么夸张吧,他就是一个人而已~
“说,我沒多少耐心的。”萧风皱眉喊道。
“她,她伤了我的老板。”猎手举着双手,苦笑着说道。
“你老板谁啊,不就伤了一下你老板嘛,至于这么穷追不舍的吗,你老板也太不会做人了,不懂得大事儿化小,小事儿化了吗。”萧风说着风凉话,心里却嘀咕,能请得起战场保镖的人,來头小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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